消費守則(Code of Conduct)確實有可能引發一些正面的革新,不過,在那些大公司有可能僅把它當作是種公關手段的狀況下,我們在態度上最好得稍作保存。這樣說或許有點讓人難以了解(畢竟大家曾經習于將它當作是種改善工作環境的利器了),不過,只需細細地觀察一項特定的消費守則,并凸顯出其演化的一些面向,我們便有可能發現一些就整體而言,消費守則潛在的窒礙難行之處。
依此宗旨,本文將對Nike消費守則作一番研討,透過調查Nike對近來一連串事情的響應方式,我們或許能夠看出Nike消費守則的一些限制,以及其將消費守則用作為公關工具的方式。
之所以特別選擇Nike作為討論對象并非是由于其工作環境與其它廠牌相較下有何不同。事實上,大多數的承包廠商都不只替一家國際品牌消費產品。承包商們均是在同一地點為Nike、Reebok、以及Adidas等品牌從事消費。選擇Nike是由于它不斷不時地重申說Nike已為勞工提供了良好的時機。Nike說:「我們是這一行中的佼佼者,過去不斷是,將來也將如此!」在消費守則這個范疇而言,Nike的確具有先行者的位置,不過其它也不斷身處于盤繞著消費守則種種爭議的中心。在Nike不時地炫耀本人消費守則的狀況下,我們自然有理由對Nike消費守則好好檢查一番。
Nike的消費守則
Nike在1992年訂定了它們的消費守則,以及一份細致標準承包商所應契合勞動規范的備忘錄。自那時起,Nike已對這份消費守則停止過一次修正。如今的消費守則強迫請求Nike的供貨商與承包商要契合一些特定的勞動規范,其中包括制止強迫勞動、禁用童工、至少給付勞工法律所規則的補償金、恪守法律所規則的各項勞工福利、工時不得超越每周60小時(若法律另有更優規則則從其規則)、以及恪守各項環保、職業平安衛生規則等等。但是,這份消費守則還包括了一些不具約束力的章節(non-binding section)。在其中僅是呼吁承包商在職業平安衛生方面要「秉持Nike對勞工的承諾」、「認知到」(recognising)勞工有自在結社與團體協商的威嚴、并不得歧視勞工。在認真的觀察這一章節的用字遣詞之后,我們會發現,其實,它說的也不過就是這么一句話:「我們會努力地去作,但這絕不代表我們給了什么承諾?!够蛘邠Q另一種說法,假如一家承包商以往并不尊重勞工權益,那么如今我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它會由于消費守則的呈現而忽然改動歧視勞工的行為。(畢竟,它所請求的不過是非強迫性的「認知」而已?。?nbsp;
Nike公司不管是原版的或是修訂過后的消費守則,都不包含團體協商權與結社權這兩項中心勞動權益。這是Nike消費守則中一項嚴重的內在限制,嚴重地削弱了消費守則被徹底執行的可能性。Nike對勞工權益曾有過承諾,而這種現象則使我們不由要質疑Nike落實其承諾的誠意。
固然Nike曾經在柯林頓總統的「成衣產業同伴規約(Apparel Industry Partnership Code)」上簽字,承諾要尊重勞工組織及團體協商的權益,不過Nike并沒有透過將這些權益歸入它的消費守則,來請求承包商實在恪守。Nike的公關文宣上是這么說的 : Nike希望和那些理解并尊重這些勞工權益,且不會和非法阻撓勞工合法行使權益的廠商「做生意」。但是,該如何將這段文字轉化為有意義的、或是能夠執行的詳細措施呢?在這些文字不具約束力的狀況下,它真的能發揮什么效果嗎?Nike將如何來調和「成衣產業同伴規約」與其本人消費守則間的落差呢?面對當前的批判聲浪,Nike 的消費守則可能是個蠻有用的公關噱頭,但是它卻不太可能帶來什么真正嚴重的轉變。
固然某些廠商的消費守則有將組織及團體協商權歸入其中(例如Levi’s 、Reebok、以及Gap),但是也有另一些廠商宣稱他們無法將這些權益歸入消費守則,它們說并非每個消費其商品的國度都供認這些勞工權益。但是,Nike和其它的公司仍然能夠將這些中心勞動權益歸入具約束力的條文之中,只需另外增列一個掃除條款將不供認這些權益的承包商所在國掃除便可。事實上,在大局部Nike 商品的消費國里,包括印度尼西亞、越南、以及中國,團體協約均為勞工法令所允許。固然在理想中,勞工們通常沒有才能去行使它們的權益,不過這些權益畢竟是法定的,而且應該被歸入消費守則之中。要促進勞工的權益,人們必需求對這些事務有通盤的理解,不幸的是,以上有關消費守則的種種細節卻經常為公眾所疏忽。擺在眼前的事實是,Nike由于訂定了消費守則而享有良好的名譽,不過他們的消費守則中卻沒有歸入最重要的幾項勞工權益!
事實正好像一些承包商所指出的,為了到達Nike所請求的價錢及交貨時間,廠商很難不去請求勞工超時工作并給予他們低于法定規范的低工資。為了到達過高的消費配額,勞工獨一的辦法只要天天加班好幾個小時。此外,Nike公司也沒有給予承包商任何方式的補助,以使它們到達消費守則的請求。假如Nike關于勞工的承諾是認真的,它應該曉得這對承包商所形成的壓力。假如Nike關于保證勞工權益是認真的,它就不會把它的消費活動都發包到那些對勞工權益壓制最激烈、工資最為低廉、對勞動規范簡直沒有管制、工作安衛環境最為惡劣的國度去!
更有甚者,Nike新修訂的消費守則并不像原版消費守則那樣,請求廠商不得對勞工施以歧視性的行為。新版的消費守則是以所謂的「承諾」(commitment)取而代之。這對承包商實踐肩負的義務而言是一項很重要的差異。在缺乏具約束力條文的狀況下,廠商只需宣稱它會努力于消弭對勞工的歧視,就算是契合了消費守則的請求。在消費守則并不以終止訂單來催促廠商的狀況下,承包商基本不可能好好的去恪守消費守則中的規則。在此,Nike長袖善舞的狡計很可能又再次地逃過了公眾的監視。
在1996年,Nike面臨到廣闊的批判聲浪,人們批判Nike的消費守則并未被實在執行,而且也欠缺獨立的監視機制。針對此一批判,Nike的應對之道是雇用了一家「獨立」的金融檢查機構Ernst & Young,來針對承包廠商停止一項「系統化的、不公開的評價」。一切的檢查報告均列為秘密不對外公開。Nike再次打了一場漂亮的公關戰。Nike滿足了一些請求有獨立監視機構的呼聲。只不過,它找的是家金融檢查機構,依據的是Nike本人開列的廠商名單及調查方式;而且,你假如不是Nike 的人還看不到!
如今看來,這種監視方式的不當之處已是相當明顯的了。幾個月前,Ernst & Young對一家越南工廠的調查報告給走漏了出來,報告中顯現,這家工廠明顯地違背了Nike 的消費守則及越南的勞工、衛環保法令。依據一位越南當地的管理人員表示,直至10個月之后,Nike仍未對工廠空氣中的化學物質含量停止進一步的檢測,以期契合當地的法律規范。直到這份報告被揭露之前,Nike還不斷宣稱說它的工廠一向恪守當地法令以及消費守則。Nike的大言不慚曾經到了如此地步,Nike以至說它是其它廠商應該模擬的對象!
這份報告分明的通知了我們,消費守則要作為促進勞工的權益尚有其缺乏之處。假如沒有透明化的監視機制、假如企業也僅只是不時地向公眾傳播說它們做了些什么,那么我們或許永遠也不會看到真實的情形終究是如何。只需試著想想,一家企業雇用了一家金融檢查公司對承包廠商停止稽查,并把檢查結果鎖進本人的保險柜,然后對群眾這樣說道:「大家別擔憂,我們的利潤正在生長呢!」這種情形是絕對不能被允許的!
結果呢?
自從Nike開端實施消費守則后,我們依然不時地在許多消費Nike商品的工廠中見識到了優待勞工的情形。例如,1997年5月8日在越南的東奈(Dong Nai音譯),56名女工在大太陽下罰跑工廠園區,這項處分直到許多人昏厥了后才完畢,此外并招致12名女工入院治療。這群女工到底冒犯了什么天條呢?答案是她們沒有衣著規則的鞋子去上工!
在另一家越南工廠,一名韓籍監視人員責備15名工人技術不佳并痛打了他們一頓。這名監視人員在工人們還沒來得及正式控訴他之前便飛離了越南。經過了一個奇特的時空轉換,最近一些在菲律賓的工人通知我們,這名韓籍監視人員目前正在同一家承包商位于菲律賓出口加工區的工廠工作,擔任監視Nike衣物的消費。之前,這名監視人員在越南毆打勞工的事情傳開了之后,Nike立即表示他們曾經妥善處理了這個問題,此外,這名監視人員也曾經不在越南這家工廠中工作了。依據Nike的消費守則,監視人員假如優待勞工將被公司開除。只不過在這些公關言語的背后,Nike忘了向我們補充的是,這名監視人員如今是在菲律賓工作!
在印度尼西亞,消費守則仍然有其限制。一名法律效勞人員日前便報告說,有一家消費Nike產品的約承包商向他表示,既然如今曾經有了消費守則和監視體系,那么勞工也沒有需求與資方停止團體協商了。這個例子通知我們,消費守則除了不保證能促進勞工權益之外,還有可能進一步弱化了他們的權益。
在1997年10月,亞洲勞工信息中心(AMRC)與基督教工業委員會(CIC)共同發表了一份針對五家珠江三角洲鞋類工廠的調查報告。這五家工廠中有兩家是消費Nike的商品,在訪問過這兩家工廠工人之后,我們發現這兩家工廠都有超時工作、未恪守最低工資法令、以及其它的一些平安衛生問題。這兩家工廠中的絕大多數工人基本不曉得消費守則是個什么東西!
在我們正式發布這份報告之前,Nike搶先一步發布了兩份媒體聲明(Nike從其它的非政府組織中取得了報告的初稿)。Nike猛烈鞭撻了這份報告,它說:「消費Nike商品的工人都享有較高的工資、并在優秀、平安的工作環境下工作?!褂捎谶@份報告并沒有包括受訪員工的個人材料,Nike便責備這份報告為不具公信力、是份道聽途說下的產物。(能夠簡單想見的,為了保證勞工的平安,我們在這份報告中當然不會歸入受訪者的個人數據。)依我們看來,Nike的這種響應方式跟以前一樣,仍然是在耍弄公關手段而已。
但是,就在我們發表報告后不久,先前提過的那份有關越南工廠的檢查報告便被人給披露了出來。這份報告顯現,我們在報告中提及的種種問題也同樣呈現在越南工廠之中。Ernst & Young發現Nike承包商違背了越南的勞工及環保法令,詳細事項包括了:持續地超時工作、以及讓勞工在未受維護的狀態下暴露于化學物質中等等。舉例來說,某個部門百分之77的勞工都患有呼吸系統疾病、空氣中的灰塵超越規范濃度十倍、在工廠的許多部門中空氣的甲苯濃度超越規范177倍、50名受訪者中,有48名表示經常超時工作。依據Ernst &Young的調查,這家工廠每月均勻的工作時數為267小時,超越了Nike本人消費守則中每月240小時的最高限制。Ernst & Young公司的這份報告分明地提醒了這種內部監視機制的不當之處。透過人們對此等事例的理解,這可能有助于樹立另一更為透明、獨立的監視系統。
一如已往,Nike總是無法對那些不當勞動行為以及違背自身消費守則的現象做出本質性的響應。先前,我們曾批判過Nike在執行消費守則方面的一些問題,包括執行不力以及絕大多數工人均不曉得有消費守則等種種現象。關于這種質疑,Nike發表聲明指出,它在中國的一家大型工廠中曾將口袋型的消費守則副本發給每個工人。關于許多人來說,這看來似乎是對此一問題的妥適處理之道。但是大家所不知的是,Nike發給工人消費守則摘要的內容終究寫了些什么?這份摘要內容遺漏了許多消費守則中的重要部份。說穿了,Nike的消費守則全文也不過就是一頁大小而已,為什么Nike不將全文翻譯給工人呢?
舉例來說,在這份發給工人的摘要內容中就完整沒有提到禁用未滿15歲童工這一部份;它也沒有提到每周60小時最高工時限制(或是中國法規所規則的36小時每月最高加班時數限制);除此之外,它也沒有通知工人說他們至少可取得法定的最低工資。我們能夠看到,這份摘要中運用了許多含糊的文字,諸如「平安的工作環境」、「總工時的最高平安限制」、以及「合理的補償」等等。但是這些含糊的用字并不能協助工人厘清其本身的權益。這種現象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由于許多在工廠工作的工人均系初來乍到,他們基本不熟習工廠環境以及攸關本身權益的各項勞工法令。在此我們不由要再問一次,為何Nike不痛快將那僅有一頁的消費守則全文轉譯給工廠中的工人呢?為什么在消費守則摘要中充滿著那么多的含糊用語呢?看來Nike公司不過是在操弄公關游戲而已,他的企圖是在不影響其消費過程的前提下,借著消費守則這塊招牌來停息公眾的批判。在調查了那么多的事實之后,我們真實很難不去質疑Nike推進消費守則的決計。
結語
讓我們再來回憶一下目前的情況。如今,我們有了一家跨國企業,它所制定的消費守則并沒有將許多中心的勞動權益涵蓋在內。而所謂的監視機制則是它本人所聘用的金融檢查機構。當然,在此我們不須疑心這家具有高度名譽的檢查機構其監視消費守則執行的才能。只不過,關于消費者而言,要去發覺消費守則中用字遣詞的細微差異毋寧是極為艱難的。光是看看文字,消費者簡直不可能理解Nike消費守則中的嚴重缺陷。持久如此的結果,也正是好像Nike所希望的,許多消費者還真的以為Nike曾經洗心革面了呢!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固然我們面臨到這樣的景況,但難道真的什么改動都沒有發作嗎?其實也不盡然如此。舉例來說,Nike和Reebok這兩家品牌都曾經宣布,如今它們的消費過程都已淘汰了易揮發甲苯氣體的化學溶劑。只需問題一經提出,一些超時工作的問題也能夠在個人層次上取得處理。一部份的承包商如今也有可能由于無法契合消費守則的請求、或是由于發作勞動爭議而失掉它們的訂單。但是,在勞工還是于同樣壓榨的管理形態下工作時,就整體而言改動還是不大。例如,前文所舉的那家越南工廠工人,它們依然在沒有護具的狀況下繼續工作,空氣中化學污染的問題在檢查報告出爐后10個月仍未能處理。
雖然有那么多的問題,Nike依然不時的媒體上停止宣傳,并試圖形成一種搶先群倫的公共形象。和許多面臨消費者運動的企業一樣,Nike也花了大把的銀子在公關活動上,它曾派了一組公關人員巡回歐亞兩洲,與當地的非政府組織和人權團體舉行談判。它還延聘了前美國大使Andrew Young代表Nike巡視了許多Nike位于亞洲的消費場所,并撰寫了一份報告。當然了,報告的內容則是刊載于許多著名報紙的全頁廣告上!
終究誰才是贏家呢?很顯然的,關于一家像Nike這樣的跨國品牌,它可以認知到對消費其商品的勞工負有義務自然是種進步。我們的確推進了一些正面革新,企業關于改善勞工工作環境的承諾、以及愿意恪守(雖然是)部份的勞動規范當然事情好事。不過,這才只是是剛開端而已,我們還得繼續催促Nike使其跟上現今國際勞動規范的潮流;并樹立一個包含勞工代表的獨立監視機制。
我們等待并歡送像Nike這樣的一家企業,可以采取一些真正的行動來落實其消費守則。不過,我們間隔徹底落實消費守則以及擺脫公關游戲窠臼的目的依然很遠。假如我們沒有再接再厲下去,像Nike這樣的一家大企業很容易地便能夠使消費守則成為其公關宣傳的手段,直到公眾不再對此議題投以任何關注為止。我們希望,假如勞工以及運動者都可以努力的在此一議題上播種,最后勞工朋友們總有收成的一天!
本文作者:深圳市思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轉載時必須以連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處